上林县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直机关、团体和乡镇、村级(社区)档案检查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村(社区)、县直及上级驻上林县各单位:
为了规范我县档案管理工作,促进依法治档,确保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县档案事业协调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2020年南宁市县(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结合我县档案法制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各乡镇、村(社区)、县直及上级驻上林县各单位开展2020年度档案检查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情况。各乡镇、村(社区)、县直及上级驻上林县各单位是否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档案法律法规。
(二)档案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档案工作是否有领导分管,是否落实专兼职人员。档案工作是否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三)档案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按照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做好2019年度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移交纸质文件目录和移交录入数据,无历年积存文件材料。
2.做好2015年(含)前满5年档案(文书、基建、声像、实物、专业)的移交进馆工作。
3.做好本单位全宗指南、组织沿革、大事记、档案利用效果实例汇编的编写、更新和充实工作(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2月31日),并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县国家档案馆。
4.本单位建立全宗卷并移交县国家档案馆情况。
(四)档案安全管理情况。“三铁”“八防”措施落实情况,档案安全保管、保密、提供利用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档案年度检查监督工作从11月2日至12月31日结束,检查人员由档案局(馆)工作人员组成。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村(社区)、县直及上级驻上林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请各乡镇、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材料报县档案局(邮箱:slxdaj2019@163.com,传真:5225065)。
2.检查结果向全县通报并作为2020年度档案工作考评依据。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企事业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办法》的通知
??上林县档案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