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文件
上社保发〔2016〕10号
关于做好上林县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2]8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证范围
凡是属于我县已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人员。
二、资格认证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三、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方法。
1、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引导以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开展资格认证工作。
2、待遇领取人员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3、因重病、残疾、瘫痪及高龄等原因不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认证的,各村(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认证。
4、资格认证工作采取签字认证的方式,待遇领取人员应在资格认证表上签名确认,并加按指纹。
四、认证结果及处理
1、2016年8月31日前,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本乡镇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表交到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股。
2、领取待遇人员未参加资格认证的,从2016年9月起,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其补办资格认证手续后,从停发之日起补发并续发养老保险待遇。
上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