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上林县大丰镇明山路尾与明澄大道交汇处县政务服务中心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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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窗口:上林县政务服务中心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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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窗口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 9:00-12:00 下午15:00-17:30
冬季: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 ………………………5222434
公务员管理股 ………………5229756
社保股 ………………………5215307
工资福利股 …………………5229750
培训就业股 …………………5229753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5215152
调解仲裁股 …………………5215903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名称: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缴费基数核定
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社会保险法》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
四、行政审批条件
在上林县本级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等
六、申请材料
(一)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拷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按参保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填报参保人员新月缴费工资的电子文档及盖有单位公章纸质花名册1份(附件2);
(二)《****年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保证书》1份(附件3);
(三)《****年度在职职工在职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确认表》1份(附件4);
(四)《****年度退休人员申报医疗保险基数确认表》1份(附件5);
(五)《****年南宁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表》一式2份(附件6);
(六)上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或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七)上年度会计报表原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费用明细表或与工资总额有关附表的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八)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原件,主表、反映用工人数及工资总额附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九)人员增减需报《**增减变动情况花名册》3份;同时报《增员变动表》、《减员变动表》电子文件。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每年3月至6月进行申报和核定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无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一)咨询电话:0771-5222774(上林县人社局社保窗口)
(二)投诉电话:0771-5222434(上林县人社局)
0771-5229611(上林县政务中心)
0771-5225221(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