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林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
交通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决胜脱贫攻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开办发〔2020〕7号)、《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国扶系统中上林县年满16周岁至65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补贴条件
2020年2-6月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已通过包车前往广东五市的贫困劳动力不能再申请享受此项补贴,也不再进行补差;国扶系统标注为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的贫困劳动力不能申请享受此项补贴)。
三、补贴标准
市内就业一次性补贴100元/人,区内跨市转移就业一次性补贴300元/人,对前往广东等外省务工的一次性补贴500元/人。
四、资金来源
从广东财政帮扶资金、自治区和市、县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
五、申请流程
(一)由贫困劳动力本人或本人委托家属、帮扶干部、村干填写《2020年上林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1)和《2020年上林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2),经帮扶干部提出意见签字。
(二)每月5日前申请人向村(居)委提交以上2个表格(附件2还需提供电子版)。
(三)每月10日前村(居)委完成整理汇总并移交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
(四)每月15日前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完成审核并移交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
(五)每月20日前县就业服务中心完成补贴审核流程。
(六)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七)对公示无异议的,按县财政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统一拨到贫困户在信用社(农商行)开设的一卡通存折,如开户名与申请人不是同一人,需注明两者关系。同时通过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六、申请材料
(一)《2020年上林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2020年上林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2)
七、其它要求
(一)按月申请发放补贴,全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调查了解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督促贫困劳动力按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切勿弄虚作假,套取交通补贴资金。如若发现虚假材料,依法追回已拨付的奖励资金,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1.2020年上林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表
2.2020年上林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