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幼儿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现就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强调如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面向社会举办的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务必按照《办法》规定,在招生广告和简章发布后 15 日内,将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材料(详见《办法》第六条)及所发布的广告样刊送备案管理部门留存、备查。
县教育局将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规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行为的查处力度,把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印刷刊发情况列入年度检查和核发办学许可证的重要指标。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官网、互联网、纸媒、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上发布的宣传广告。对发布虚假广告,招生管理混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幼儿园,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暂缓换(颁)发办学许可证、取消办学资格等处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方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统一交到乡镇中心学校,由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后交到县教育局基教股备案。
附件:上林县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表
上林县教育局
2019年5月8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上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印发
附件
上林县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表
幼儿园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幼儿园地址 | |||||
邮 编 | 电 话 | ||||
办学许可证号 | |||||
办学层次 | |||||
备案经办人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拟发布形式 | 报纸£ 期刊£ 电视£ 广播£ 互联网£ 户外£ QQ群£ 微信群£ 其他£ | ||||
拟发布媒体 | |||||
招生广告(简章)内容 (请提供文字稿。样稿、样片、样带或者其他介质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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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承诺: 本人已审阅核定了本幼儿园所拟定的上述招生广告(简章),确认该广告(简章)内容真实、合法,并愿对该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幼儿园(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发日期: | |||||
备案意见:
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案登记编号 | ( )教民广备〔 〕第( )号 | ||||
招生广告(简章)有效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备注: |
填表说明:
1.本表通过电子版填写并打印。打印不清晰,填写不全的,不予受理。打印后如有多页,申请单位需加盖骑缝章。
2.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在媒体上发布时不得修改。已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如需改动,应另行报请备案。
3.本表备案意见、备案登记证号、有效期三栏由备案机关填写。
4.此表一式三份(备案机关、备案民办幼儿园、发布招生广告(简章)的经营单位各一份)。